這裡有人事行政局 105 年政府行政機關辦公日曆表,可以查詢 2016 年各個連假的放假日期。
這是 2016 年(民國 105 年)的連假整理:
節慶 | 日期 | 放假天數 |
---|---|---|
元旦 | 1/1 ~ 1/3 | 3 天 |
農曆春節 | 2/6 ~ 2/14 | 9 天 |
二二八紀念日 | 2/27 ~ 2/29 | 3 天 |
兒童節、民族掃墓節 | 4/2 ~ 4/5 | 4 天 |
端午節 | 6/9 ~ 6/12 | 4 天 |
中秋節 | 9/15 ~ 9/18 | 4 天 |
國慶日 | 10/9 ~ 10/11 | 3 天 |
這是人事行政局 2016 年的行事曆:
這是人事行政局官方發布的版本:
以上資訊僅供參考,請以人事行政局網站所發布的資料為準。
摘錄「紀念日及節日實施辦法」部分條文
103年6月11日台內民字第1030182404號令修正第五條之一
紀念日及節日之放假日逢例假日應予補假。例假日為星期六者於前一個上班日補假,為星期日者於次一個上班日補假。但農曆除夕及春節放假日逢例假日,均於次一個上班日補假。
第五條第二項第一款
兒童節:放假一日。兒童節與民族掃墓節同一日時,於前一日放假。但逢星期四時,於後一日放假。摘錄「公務人員週休二日實施辦法」部分條文
103年9月23日行政院院授人培揆字第 1030046908 號令、考試院考臺組貳一字第 10300064451 號令會同修正第三條 下列紀念日及節日,除春節放假三日外,其餘均放假一日:
一、紀念日:
(一)中華民國開國紀念日(一月一日)。
(二)和平紀念日(二月二十八日)。
(三)國慶日(十月十日)。二、民俗節日:
(一)春節(農曆一月一日至一月三日)。
(二)民族掃墓節(定於清明日)。
(三)端午節(農曆五月五日)。
(四)中秋節(農曆八月十五日)。
(五)農曆除夕(農曆十二月之末日)。三、兒童節(四月四日)。
紀念日及節日之放假日逢例假日應予補假。例假日為星期六者於前一個上班日補假,為星期日者於次一個上班日補假。但農曆除夕及春節放假日逢例假日,均於次一個上班日補假。勞動節之補假及軍人節之放假或補假規定,由各中央主管機關定之。
摘錄「政府機關調整上班日期處理要點」部分規定
103年10月21日院授人培字第10300503331號函修正二、本要點適用於政府機關。但為民服務機關(構)、業務性質特殊機關(構)、學校及軍事單位,其上班日期之調整,得由主管機關視實際需要,依權責處理。
民間企業之放假,依照勞動基準法及其他法令規定,由勞資雙方協商處理。
四、上班日為星期一或星期五,其後一日或前一日逢星期二或星期四之紀念日及節日之放假,調整該上班日為放假日。
六、人事總處應於每年六月三十日前,公告次年之政府機關辦公日曆表。但有特殊情形時,得予延後於八月三十一日前公告。